(永住)第5回 永住申请的基本流程
永住申请时,需要申请者本人,或者通过完成「出入国管理局申請取次」登录的行政书士来提交申请。
■委托行政书士申请时的流程
①预约专门提供永住申请业务的行政书士进行面谈
委托行政书士时,一定要确认打算委托的行政书士是否是专门提供永住申请业务的行政书士。即使同样是行政书士,专门的业务内容是不同的。比如有的行政书士是专门提供建设业相关业务,不动产业相关业务,遗产继承业务,农业用地转用业务等,和永住申请是完全不相关的。比如您去餐馆用餐,想吃火锅要去火锅店,想吃烧烤要去烧烤店一样。
另外,单纯只是行政书士的话,在法律上也不能为申请人提供永住申请业务,必须要是取得了「出入国管理局申請取次」资格的行政书士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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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和行政书士进行直接面谈
首先向行政书士说明自己的现状,来初步判断是否满足永住申请的基本条件。
如果是满足永住申请条件的话,行政书士会向您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以及相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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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正式委托及着手金的支付
如果相关的服务内容和费用,符合要求的话,就可以正式向行政书士提出委托。
通常情况,在申请人完成着手金(总费用的50%)的支付后,行政书士开始着手准备申请人的永住申请。
※着手金的支付比例及支付时期,不同事务所的规定会有所不同,在正式委托前请一定要确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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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永住申请材料的收集以及完成申请书等文件
必要的材料收集以及申请书理由书的作成,都由行政书士来完成。
※一部分只能由申请者本人申请发行的材料,需要本人来配合完成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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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提交申请
所有的材料准备完成后,行政书士会代替您直接向出入国管理局提交申请。
在日本有过在留资格更新或者变更经验的人都知道,出入国管理局只有在平日才会营业,申请人可以有效的节省时间,不需要特意向公司请假或者改变其他计划,花费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去出入国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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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审查
审查过程中,出入国管理局对申请人有任何质疑或者需要追加材料的时候,都会联络委托的行政书士。申请人直接申请的话,突然被质疑或者被要求追加材料,难免会不安或者不知道该如何对应,委托行政书士的话,可以为申请人提供合适的对应方法,以及提供追加合适的追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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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审查结果通知
许可通知:
出入国管理局会通过明信片的形式将许可的通知结果邮寄到行政书士的事务所。
行政书士会联系申请人许可结果,然后代替申请人直接去出入国管理局领取新的在留卡,之后申请人可以直接从行政书士那里拿到自己新的在留卡。
不许可通知:
出入国管理局会通过简易挂号信的形式将不许可通知书邮寄到行政书士的事务所。
关于不许可的理由,委托的行政书士会代替您去向出入国管理局进行确认,然后考虑合适的对应措施。因为行政书士申请时,一定会保留申请时的所有材料,只要合适的解决不许可的原因后进行再次申请,通常比个人直接再次申请的许可的可能性要高。
■申请人直接办理永住申请时的流程
①向管辖区的出入国管理局进行咨询
首先,向自己地址管辖区的出入国管理局的永住相谈部门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永住的各种条件。各种咨询也都是免费的,但是咨询窗口,通常都是很忙的,所以请一定做好等很长的时间的心理准备。在和咨询员说明自己的现在的在留资格,来日本的时间,家庭情况等现状后,咨询员会为您判断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告知受理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申请材料。
※请注意,永住相谈部门和信息中心(インフォメーションセンター)不是一个部门,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由于是出入国管理局外部委托的第三方在运营,所以有时候他们的回答未必是绝对正确的。咨询时请一定到永住相谈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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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收集必要的材料
根据咨询员告知的内容,申请人自己开始收集必要的材料。
通常告知的内容都是,可以通过受理的最低限度所需要的材料。所以其他对永住审查可能有利的内容,需要自己个别判断及收集。并且,需要确保收集后的全部材料是统一且完整的,如果出现前后不一致等内容的矛盾,审查官会产生质疑,最终影响审查结果。如果出现严重的内容,甚至有可能影响现在已经持有的在留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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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完成申请书等的文件
根据收集完成的材料,来完成永住许可申请书及理由书等文件的填写。
如果是外语的文件,则全部需要添加日语的翻译件,并且需要注明翻译的日期,翻译人的姓名,地址,电话,以及翻译人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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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提交申请
申请人本人直接向管辖区的出入国管理局提交所有材料及相关文件。受理时间通常是平日的9点~16点,且等待时间很长,拿到当天的窗口受理号码后到正式提交完成,一般需要等到3~5个小时。所以去提交申请时,最好做好请假一整天的准备。
※如果当天准备的材料有严重不足的内容,则不会被受理。需要重新收集或修改后再次去出入国管理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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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审查
审查过程中,出入国管理局对申请人有任何质疑或者追加材料的时候,会直接联系申请人本人。如何解除审查官的质疑点,以及提交哪些合适的追加材料,是影响最终审查结果的关键,所以请一定要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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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审查结果通知
许可通知:
出入国管理局会通过明信片的形式将许可的通知结果邮寄到申请人的地址。
申请人需要持该通知明信片及相关证件再次到出入国管理局窗口领取自己新的在留卡。
不许可通知:
出入国管理局会通过简易挂号信的形式将不许可通知书邮寄到申请人的地址。
不许可通知书上会简单的注明不许可的理由,但是具体的详细原因需要直接向出入国管理局确认。但是请注意,只有一次机会要求出入国管理局进行不许可理由的说明。并且,根据申请人确认的内容和方式不同,出入国管理局只会告知多个不许可理由中的一个,而不是全部。如果不然确认到全部的原因,下次即使再次申请,也会因为未被告知的其他理由被再次不许可。请一定在确认解决全部的不许可原因后,再次提交申请。
■审查所需要的时间
日本法务省出如果管理厅的官方主页上公开的标准处理时间为4个月,
但是,实际上通常的审查时间大约在6个月~10个月。
一般来说,在提交了申请之后,申请人能做的事情,就是只有等待。另外,审查是由法务省出入国管理局直接进行的,所有无论是自己申请还是委托行政书士申请,通常不会影响审查时间的长短,但是,在提交申请之前,各种申请条件的确认,材料的准备以及收集,申请书理由书的填写等阶段,委托行政书士的话,可以大幅减少自己的时间成本和心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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